XCGS—QD—030人员培训工作规程第1页共2页人员培训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2作业流程及要求2.1教育培训岗位人员应熟悉本单位人员的学历结构情况,以及业务素质情况。2.2教育培训岗位人员于每年年初在综合各职能部门有关干部培训需求计划的基础上,制订全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2.3按照《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工作现状需要临时增加或取消培训项目的,可由科室提出《培训工作建议书》,经局长审批后作为《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的补充内容实施。2.4本级培训的组织实施2.4.1教育培训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建议书》督促具体实施部门制定培训实施计划,落实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员、培训人员、培训教材。2.4.2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抓好干部培训期间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培训的相关记录,并报人教科备案。2.4.3人教科教育培训岗位工作人员于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干部培训情况汇总填制《年度干部培训情况汇总表》予以保存。2.5上级培训的组织实施2.5.1接上级有关培训通知,报经局领导同意后,教育培训岗位的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登记,并做好培训的相关记录。2.5.2根据上级的要求,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机关进行反馈。B版第1次修改2003年7月发布XCGS—QD—030人员培训工作规程第2页共2页2.5.3培训结束后,教育培训岗位工作人员依据培训人员的成绩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同时把培训情况录入《年度干部培训记录》。2.5.4教育培训岗位工作人员于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干部培训情况汇总,并填制《年度干部培训情况汇总表》予以保存。2.6学历培训的组织实施2.6.1教育培训岗位工作人员依据干部学历层次实际情况,搞好学历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2.6.2学历教育可采取全脱产、半脱产、业余等形式。2.6.3学习结束后,人教科教育培训岗位工作人员依据实际培训情况,及时将干部的学历变更情况递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3相关文件及表单《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建议书》《考核成绩记录》《年度干部培训记录》。《年度干部培训情况汇总表》B版第1次修改2003年7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