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S—QD—024干部调配工作规程第1页共2页干部调配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局工作人员的调配。2作业流程及要求2.1干部调配岗位人员应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干部调配的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干部调配的程序和规范。2.2干部调配岗位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处事客观公正。2.3干部调入的组织实施2.3.1县局由人教科或有关单位提出人员需求的申请。2.3.2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局人教科汇同用人单位组织物色人选,并对拟调入的人选进行政审或考察。2.3.3局党组会议听取拟调入人选政审或考察情况的汇报,并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2.3.4人教科根据局党组会议的意见,起草请调报告,填写有关表式,上报省、市局审批。2.3.5省、市局批复下达后,人事管理岗位人员应及时办好有关调动手续。2.3.6人事管理岗位人员应及时将调入人员的调动手续档案等资料交人事档案管理员存档。2.4干部调出的组织实施。2.4.1由调动人员提出书面申请。2.4.2人教部门在征求有关科室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是否同意调出的意见。2.4.3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4.4人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局党组会议意见,填写人员调动B版第1次修改2003年6月发布XCGS—QD—024干部调配工作规程第2页共2页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2.4.5人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调出人员的有关手续等资料交人事档案管理员。2.5局内干部调配的组织实施2.5.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所在处室、单位领导提出要求。2.5.2人教科根据人力资源配置的要求,提出干部调配的方案。2.5.3局党组会议听取人教部门的汇报,并作出决定。2.5.4人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办理有关人员调动手续。3相关文件及表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调配工作的补充通知》《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国家税务局系统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绍兴市国税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B版第1次修改2003年6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