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规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印章管理的安全性、严肃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公司。2、印章种类2.1法人印章:集团公司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的公章。2.2专用印章:集团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履行某种特定职责和权力的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章等)。2.3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用来行使职权的个人印章。3、印章的归口管理3.1集团办公室为集团印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总部和各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使用监督、印章刻制的审批。3.2集团总部财务部是财务专用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总部及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管理。3.3集团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办公室和财务部各保管1枚。4、印章的刻制4.1因公司新设或更名需刻制印章的,由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工商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刻制,刻制完毕后交相应的印章管理人员保管并报上级印章管理部门备案。4.2因损坏或使用时间过长不能继续使用的印章,需由印章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集团办公室印章保管人员严格按照工商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刻制。印章管理部门需在印章更新后通报财务部门。4.3集团公司、各公司不允许私自刻制部门章。4.4所有印章只能刻制一枚,不得重复刻制。4.5印章管理部门接收新刻印章后,应在《印章信息统计表》上拓具印模并标明经手人及接收时间,并妥善保存。5、印章的保管5.1印章保管人员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1)原则性强,办事稳妥;(2)诚实可信,工作稳定;(3)在公司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4)无过往不良记录等。5.2印章保管人员的选择应由印章管理部门提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报总经理批准。保管人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按批准程序报批。5.3印章的存放应按集团统一规定,使用双锁保险柜。一旦发生印章丢失或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有关领导,查明情况,妥善处理。5.4印章保管人员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置。5.5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必须分人保管。5.6印章保管人员须保持印章的清洁,确保其清晰。5.7印章管理部门应设立印章保管台帐,并定期(每季度)对印章刻制、更名、注销情况汇总报相关领导。6、印章的加盖与外借6.1印章的加盖6.1.1申请人填写《用章审批单》,经申请人部室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准后,交由印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方可用印。6.1.2因工作紧急或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