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职工乘车安全,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交通伤亡事故,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通勤车的管理要求、通勤车站点的设立以及乘车人员、驾驶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本制度适用于内部通勤车、洒水车、油罐车、皮卡车及炸药车的安全管理。三、职责与权限:3.1、具体负责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并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3.2、各部门负责落实制度的执行清况。3.3、矿山下属各单位对矿区通勤车辆的管理考核依据,均参照本制度执行。3.4、通勤车的安全管理事宜,由综合组领导、小车班班长进行一体化管理3.5、。小车班根据调度室指令安排加班车辆及临时用车车辆,司机因事不能出车的应及时通知班长,做好相应的安排。3.6、在册职工有服从通勤车辆安全管理的义务。四、管理内容及要求4.1、乘车条件:4.1.1、每天上、下班都需要乘坐通勤车的职工。4.1.2、其它乘车人员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原本车,上下班乘车人员有座位的情况下乘车。4.1.3、凡符合乘车条件的职工应向调度室汇总居住地情况,由调度与小车班班长协商确定乘车站点。4.1.4、线路与站点的设定须符合矿交通实际情况,且行驶路线以安全、便捷为前提。4.1.5、凡节假日、休息日各车间部室因生产计划安排需要临时用车加班的,由小车班安排值班通勤车,行驶路线、站点和发车时间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4.1.6、通勤车严禁超员。4.2、乘车职工注意事项:4.2.1、乘车职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上车。4.2.7、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4.2.8、乘车职工无权要求、胁迫驾驶员盲目高速行驶,违章停车。4.2.9、乘车职工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切勿遗忘。4.2.10、不准随地乱扔杂物和将杂物扔出车外。造成意外,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4.2.11、乘车职工不得在车内打闹。特别是在行车期间,不得互相推扯打闹或做游戏。4.2.12、严禁爬车。4.2.13、乘车职工不得故意损坏通勤车的安全附件和公用设施,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4.2.14、乘车职工严禁酒后上车,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4.2.15、乘车职工必须服从驾驶人员安排,不得无理取闹。4.2.16、乘车职工如遇各类乘车问题,可向所在部门反映,由部门与通勤车管理人员联系。4.2.17、乘车职工在乘坐公司通勤车时遵守公司通车管理规定,服从驾驶员的安排。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