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减少浪费,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2、本办法所指低值易耗品是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单位价值在50-2000元之间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3、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公司财务审计科(以下简称财务科)负责分公司系统内所有低值易耗品的统一核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在低值易耗品购买入账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转入管理费用中。分公司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归口管理分公司系统内所有低值易耗品,要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负责低值易耗品购置、维修、处置、盘点检查等,建立本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各部门。各低值易耗品使用单位和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具体管理,要设立专管员,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及时掌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定期清理、核对、盘点,具体使用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和物品保管。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领用管理1、采购本着节约成本、价廉物美、办公必需的原则,不得谋取私利。2、分公司本部使用部门须填写采购申请报告,说明购置原因,购置计划,报办公室和财务科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县公司在办公必需原则下可自主采购,但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一次性购置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须填写书面报告,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按程序报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3、采购物品后,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低值易耗品验收使用登记表》(见附件2),凭相关发票和登记表到财务科报账。4、分公司在库物品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按月或按季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物品盘底表,注明盈亏金额,说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财务核销。25、公司在库物品可定期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在物品领用簿上签字,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在库物品使用及库存情况。6、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办公室、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三、低值易耗品修理、报废、出售管理1、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损坏,为了延长其寿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必须做好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2、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低值易耗品处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按审批程序办理处置手续。除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赔偿标准按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综合考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