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章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印章使用安全,杜绝违法违规用章行为的发生,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停用及作废,实现印章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印章管理。第二章印章种类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文件、凭证文书、合同或协议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四条公司印章的种类1.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对外具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正式印章。2.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3.部门印章2刻有公司各部门名称,仅限公司内部使用的印章。4.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第三章印章管理第五条印章刻制:1.公司各类印章刻制的申请由印章使用管理部门提出,并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见附表1),对印章的用途、种类、名称、样式详细说明,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营运支持中心按照统一标准刻制印章。2.审批通过的《印章刻制申请表》在营运支持中心存档备案备查。3.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营运支持中心统一负责。印章印刻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刻制并履行各备案手续。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对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经济、民事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第六条印章启用1.营运支持中心按照统一标准刻制完成后,通知用章部门指定专人领回并交给该部门领导,领取人填写《印鉴启用留样登记表》(见附表2),登记印章图样、领回时间、领交人员等信息并在营运支持中心备案存档,以便备查。2.新印章启用前由营运支持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第七条印章保管31.公司公章由公司营运支持中心专人负责保管。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重要印章如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必须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分开管理。3.各部门用章由部分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将管理员名单报营运支持中心备案。4.公司所有印章应入柜加锁,妥善保管,随用随取,用毕立即存入原处。5.印章管理员如有岗位变动或调离公司时,须交清保管的印章和对应印章管理备案资料,方准办理岗位变动或离职手续。印章交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