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行政文件管理规定1.各部门自行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文件起草。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文件制作、上报、发文,人事行政部负责收文、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等工作。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文件档案管理,负责文件的立卷、归档、销毁工作。4.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文件的有权签批人。5.公司对外发文(如:政府机构、合作单位等),须经公司CEO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发出,签字与公章二者缺一不可。6.所有的请示、报告、通知文件都须公司CEO手写体字方可。7.内部文件原则上无需盖章,如特殊文件确需加盖公章发出,按《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申请使用。8.各部门发布的各项通知、流程、规章、制度、办法、公告、决定等公文审批完毕后,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规定统一发布。9.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均由公司CEO签批后下发。10.人事类(薪酬绩效等保密件)、财务类(财务数据及费用报销单类)文件以密封件形式上报。11.密封件相对文件传递人保密,传递的全过程始终是密封件的形式,密封件报文人及有权审批人须严格履行保密规定。第二章档案工作管理规定1.档案,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在经营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以备查考利用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片、声像、光盘、实物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2.档案管理工作遵循“文必有号、文必有存、有据可依、有文可查”的原则。如保管过程中由暂借、销毁、丢失等情况发生,人事行政部负责予以登记。3.人事行政部是对公司所属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档案的职能机构。4.人事行政部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培训工作,交流档案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理论及业务水平,会同公司各部门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并做好销毁工作。5.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归档立卷工作。对公司各部门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分散保存和据为己有。6.案卷分别按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期限进行系统排列。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应编号排列,专柜保存,并随时填写档案案卷目录登记簿。7.归档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要齐全完整。8.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第二年立卷;长期的计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文件开幕年立卷。9.卷内文件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