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餐饮者服务经营者)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七.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八.食品贮藏运输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制作单位(公章):年月日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2:建立每日晨间检查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岗,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3:建立健康档案,收录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健康状况。(二)从业人员培训培训管理制度1: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餐饮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厨师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分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餐饮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的每年培训时间应当不少于40小时。餐饮从业人员应当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评估考核,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到期前三个月,应当重新参加评估考核。2: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本单位上述人员的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师资人员,是否参加评估考核及考核结果等内容。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明,全面负责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制订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2: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4: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5: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规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6: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