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中心统一规划宿舍设施,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凡是住宿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行政中心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二、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4.1家不在武汉市区且市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申请住宿;4.2家住武汉市区距离公司30公里以外且单程耗时1.5小时以上者可申请住宿;4.3因工作原因和交通问题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住宿;4.4申请住宿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行政中心安排住宿。4.5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4.5.1患有传染病者;4.5.2有不良嗜好者。4.6不得携眷住宿。4.7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行政中心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中心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三、宿舍收费标准第六条入住员工宿舍需缴纳费用,费用标准为每间宿舍600元/月,由住宿人员分摊,三人间每人费用为200元/月,两人间每人费用为300元/月,一人间每人费用为600元/月。第七条入住时间超过七天不足十五天者按半个月标准收取费用,超过十五天者按一个月标准收取费用,费用由财务从当月工资中扣取。第四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第八条未经公司许可,任何员工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第九条宿舍内员工不得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等不良行为。第十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大功率的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第十一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第十二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随地仍垃圾;11.2不得在宿舍走廊内倾倒垃圾,所以垃圾应丢弃到公寓指定地点。11.3标准: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