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纺织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验收报告隐患自查Ⅰ级要素隐患自查Ⅱ级要素隐患自查Ⅲ级要素隐患自查Ⅳ级要素资质证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条消防验收报告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3条第(四)项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有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2条第二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2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7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7条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