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中证券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会员;工作人员是指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人员,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劳务派遣至公司的其他人员等。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资信评级公司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以及在协会进行业务注册或者备案并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其他机构及个人,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时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内控机制第四条证券经营机构承担廉洁文化建设、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应当在公司重要制度中以专门章节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建立涵盖所有业务及各个环节的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整个内部控制体系之中,制定2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洁从业管理责任,并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底稿留档保存。第五条证券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廉洁从业要求,并承担相应的廉洁从业责任。证券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证券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运营承担责任。证券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应加强对所属部门、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监事会或者监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相关费用支出合法合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合理完善的公司营销制度,明确可列入营销费用的具体事项、内容、标准额度等,并对公司营销制度和标准定期予以评估,对营销费用支出严格审查,对违反公司营销制度和标准的行为予3以严厉问责,避免引发与公职人员、客户、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