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金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级正职经理2.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3.1.2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4.1.3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5.1.4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6.1.5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7.2.各级技术负责人8.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9.2.2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10.2.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11.12.13.14.2.4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5.2.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16.2.6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17.3.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3.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19.3.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20.3.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21.3.4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22.3.5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23.3.6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24.3.7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25.3.8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26.27.28.29.30.4.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