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坐席人员加班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各项业务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心坐席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客服中心实际情况.因客服中心业务量增长或突发事件产生,为保证客服中心接续工作进行正常开展,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经批准,安排部分客服代表进行正常工作时间外的接续工作,特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服务中心第一条: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办理。第二条:本公司除已予补休假者外,均依本办法办理。第三条:员工加班规定如下:(1)因工作需要所安排的加班,在闲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批准,可核发加班补贴(2)员工加班时间应先冲抵病、事假(3)加班当日,班长应填写《客服中心加班统计单》,写明当日该班加班人员、加班内容、加班时长等,经部门领导审核第四条:员工加班支领加班费标准:(1)安排坐席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的工资报酬;(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以外支付联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坐席人员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加班的坐席人员,可补休,不发放加班工资。第五条:不论平日或公休日员工受命加班,如因故未能出勤仍应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工论,惟加班请假免予扣薪、且不影响全勤,但仍应登记出勤并列入考绩。第六条:员工加班时间可以以休假方式抵消,不论休勤或平日假日加班,补休其换(补)休比例皆为一比一,加班八小时换(补)休一天。第七条:员工加班费原则上并于当月薪津发给。第八条:谎报、错报、误报加班时间或补休扣抵时间发生错误者,除依规定议处外,并予以更正。另附1《客服中心加班统计单》**年中心坐席加班人员名单加班日期姓名分值代号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加班总计时间加班原因制表人: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