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合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釆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第四条合规是公司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公司推行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以及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第五条合规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公司为合规管理提供物质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确保合规总监及其他合规管理人员切实有效履行职责。第二章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所有员工的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切实防范合规风险,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自身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第七条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业务环节,确保不存在合规管理的空白或漏洞。(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中应当主动执行合规制度,主动寻求合规支持;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员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和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监或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合规管理制度应当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三)独立性原则。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门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