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4、幼儿园网管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管人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