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管理制度为加强支行办公楼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为楼内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保证办公楼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安全保卫管理第一条切实加强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各楼层(含营业部)指定人员任兼职安保人员(以下简称安保人员),负责做好防火、防盗窃等工作。第二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楼层安保人员要注意对外来人员做到文明接待,外来人员一律征得安保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要注意外来人员的行为和携带物品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要立即扣留,并通知综合管理部门。第三条营业部安保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方,要确保停放有序,并负责看管。造成交通堵塞和影响正常秩序,安保人员给予及时纠正和清理。第四条安保人员要负责大楼内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空调、显示屏、饮水机、广告灯箱等的定时开关。第五条保安人员对营业办公场所内(含营业大厅)发生的滋事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制止。第六条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和收购废旧报纸、文件、杂物等。1第七条办公楼内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和作案分子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和公安部门,一旦发生盗窃案件或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要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第八条不许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特殊情况滞留超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必须派专人看守。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楼内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各种可燃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员工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要自觉遵守楼内防火安全制度。第十条不准在大楼内私自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烙铁、电熨斗、电热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第十一条监控室、加钞间、机房、营业室等重点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第十二条严禁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动火作业时,要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十三条严禁在楼内走廊、楼梯、大厅等公共部位堆放物品确保整洁和畅通。严禁在楼内及办公楼周边焚烧文件、纸张等。第十四条办公楼综合管理部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检测和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状态。2第三章办公区域管理第十五条办公室桌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