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养殖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养殖场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告。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上报镇农技服务中心。六、镇农技服务中心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1小时内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养殖场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度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06进行。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养殖场养殖场动物用药动物用药管理管理制度制度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医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