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1)每月末及节日前对辖区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2)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门负责人参与。(3)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火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4)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防火梯是否畅通,防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6)对各施工装修单元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查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第二条各层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1)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2)所有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3)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4)是否存在不安全的因素。第三条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1)检查设备层各消火栓、灭火器是否完好。(2)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3)检查各走廊、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4)检查小区、大厦内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如有一定要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处理。检查中若发现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物业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