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考核细则一、旷工一天扣款100元;脱班、离岗、私自调班均视同旷工;二、迟到、早退累积三次,扣款50元;三、当班打瞌睡、喝酒,扣款50元;四、事、病假一天,扣当天工资;五、婚假七天,超过的天数视为事假;六、丧假三天,超过的天数视为事假;七、遇突发事件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按旷工处理;八、使用服务忌语,每次扣款50元,职工内部打架斗殴、挑拨离间、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九、未按规定着装、挂牌,穿拖鞋上班,每次扣款20元;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电风扇、电灯等电器,发现未做好以上工作者,每次扣款当事人20元;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十一、上班时干私活、用公家电话、打信息台、聊天的每次扣款20元,情节严重,赔偿费用,扣款100元;十二、政治、业务学习(包括开会、活动、大扫除等),无故缺席,每次扣款50元;十三、未及时记录各项表格,每次扣款20元;虚报者每次扣款5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待处理;十四、未妥善保管造成工具损坏、丢失的,扣款当事人2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照价赔偿并罚款。十五、保洁组长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年终奖。附则一、本制度由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补充修改。二、如本制度由关规定与国家法令、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令、法规为准。公司原有相关规定或办法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