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额登记管理制度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额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的份额登记、防范份额登记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提高份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公及公司所有子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第三条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公司产品的份额登记事项,但相关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委托其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份额登记业务时,应对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第四条公司份额登记部门应在基金合同中订明份额登记事宜,包括不限于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等。第五条公司份额登记部门或外包委托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十年。第六条公司份额登记部门或外包委托机构应当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第七条公司份额登记部门或外包委托机构应通过基金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交换基金份额(权益)、合同等基金销售信息及相关变更信息。办理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将基金份额(权益)数据集中登记至中国结算。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八条份额登记岗位是综合管理部的下设岗位,具体负责投资组合份额登记的运行管理工作。份额登记岗位根据业务需要,分别设立份额登记业务主管岗和份额登记业务经办岗。第九条份额登记业务主管的岗位职责如下:(一)处理、协调与管理份额登记运行业务,对份额登记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对份额登记业务经办岗位实施业务操作授权;(三)负责对份额登记系统参数设置和日常业务处理进行复核,确保交易重要数据的准确性;复核份额登记业务有关报表;(四)通过日志查询等方式全程参与整个份额登记业务工作流程,并对份额登记业务经办人员日常操作行为进行监督,防范份额登记业务差错风险;(五)对份额登记系统运算结果进行抽样复核运算,如有差错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系统参数和运算结果,并将此事记录在案,以备查询;(六)依据审计等业务要求,提供投资人名册、投资组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