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社区文化管理制度一、社区文化工作制度第一章社区文化工作的主要内容第一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或若干次)大型的社区文化活动。第二条社区文化部根据年度计划,负责按时、高效地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注意控制费用成本。第三条社区文化部在每次组织完活动后,应及时对活动进行评价,并不断总结经验。收集各类图片、资料,形成完整的社区文化档案。第四条社区的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应有专人管理,以保证文化娱乐设施的完好。活动中心应向居民适时开放,并定期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第五条社区文化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与业主(住户)的联谊活动,从而增进业主与服务中心员工的联系,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第六条社区文化部负责对宣传栏的内容每月进行更换,加强对宣传栏及各类宣传标识的巡视和修整的工作,确保宣传设施的长期完好。第七条社区文化部应该积极为业主排忧解难,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矛盾,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发展,为社区营造安定、团结的氛围。第二章社区文体活动意向调查第八条每年的年中及年底,分别向业主作一次文体活动意向调查,并分析、总结调查结果。第九条文体活动意向调查方式:(1)投递文化活动调查表。(2)电话采访。(3)预约采访。第十条文体活动意向调查具体操作应按照有关业主意见征集、评价作业规程进行。第三章社区文体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的制订第十一条根据业主文体活动意向调查结果,结合社区文体活动设施情况,于每年的6~12月,制订社区文体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第十二条计划与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举办文体活动的目的。(2)开展文体活动的项目与活动方式。(3)需要配置的文体活动设施设备。(4)开展文体活动所需经费的预算。(5)开展文体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方案。第十三条文体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报社区文化部部长审核后,汇入管理处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四章社区文体活动的组织第十四条根据经批准的文体活动计划,活动负责人应于每次活动前半个月制订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及相关物品采购计划,呈报社区文化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十五条社区文化部部长应召集协作部门负责人讨论文体活动组织方案的可行性、奖品设置情况及活动经费的落实情况。第十六条活动负责人应提前10天召开有关组织人员的筹备会议,落实文体活动组织的具体事宜,如各类比赛的裁判工作会议、文艺演出活动的主持人会议等。第十七条应提前一个星期将举办文体活动通知以海报形式张贴在社区公告栏、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