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2.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录用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4.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三、福利待遇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绩效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全勤奖和绩效奖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至15日,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基本工资/30天*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四、作息安排1.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午饭时间一小时,客服工作时间详见《客服管理制度》。上下班时间以打卡为准,上班迟到5分钟内当月工资扣除20元,迟到5分钟至1小时者当月工资扣除50元,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不计工资另罚100元以此类推。午饭时间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迟到与早退处罚规则一致。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的无加班费。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3.按公司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各调休一天。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休息三天。春节假期按公司实际情况另行通知。4.员工请假需提前写好请假条,1天内由经理批准,2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事假不享受全勤奖,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病假出示医院所开证明1者享半薪,当天上班前需请假者需电话申请,事后补交请假条。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五、调职1.公司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