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所有档案对外一律保密,资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须保证经办资料的完整,各种附件等备注材料一律不许抽取第二章档案的分类第三条公司档案包括合同文件类、资产证照类、财务档案类、员工档案类、声像碟片类、其他类1、合同文件类:存档于公司资料室,所有文件按照内部文件、外部文件、合同分类,用“年份-N/W/H-月份-”分类法存档2、资产证照类:存档于公司资料室,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证、车辆所有权证等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资料3、财务档案类:由财务部按统一财务档案要求管理,包括各类财务协议、凭证及各类审计监察资料等4、员工档案类:存档于综合管理部,包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应聘资料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5、声像碟片类:存档于公司资料室,包括公司在各种经营、宣传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片、照片、录像片、录音带等,以及公司的重要数据备份6、其他类:存档于公司资料室第三章档案的存档第四条公司所有档案经审批生效后,由经办部门交资料室办理存档手续第五条所有资料存档前应由资料室管理员和存档人当面核对,包括资料的正本、附件、影像资料、领导的签字审批流程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对无误后填写《资料存档登记表》进行存档第六条存档的合同应至少叁份,由经办人部门存档一份,公司资料室存档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所有存档经手人员必须签字确认,以免丢失第七条公司所有文件存档必须有电子档的编号,归档于相应的资料册电子文件夹中,电子档编号和纸质存档文件编号应保持一致第八条公司各部门须每月清理1次本部门的资料,已使用完毕的文件及资料即时存档资料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存档,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第四章档案的借阅第九条由于档案的重要性,需借阅的员工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所有档案原件原则上一律不得借出,借出复印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借出原件,须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批档案管理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印或将档案原件借出第十条借阅的档案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归还,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归还的,需由借阅人办理续借手续,归还的档案应由档案管理员即时放回原编号位置第十一条借阅者必须爱护案卷,不准折叠、涂改、勾划等,不得损坏、丢失资料第五章档案的保密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应随时保证档案存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