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考勤制度一、制度执行人及联系电话: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三、工作时间规定(一)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周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可安排星期六休息。车间员工每月轮休1天(二)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行政人员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车间员工上午8:00-12:00,下午12:30-生产结束四、考勤须知(一)员工上下班执行“亲自打卡”原则,综合部、财务部、销售部、生产部执行上午下班打卡,未打卡人员需有外出登记;1、代打卡不论级别岗位,对责任双方负激励50元/次;2、迟到早退不打卡,负激励30元/次;(二)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即为迟到;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即为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扣发半天工资,1小时以上扣发当日基本工资。1、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负激励1元。2、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分钟负激励2元;3、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当月作待改进处理,发放当月工资的80%,连续2次待改进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视为自动离职。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以此1类推;无故缺勤、全天未打卡、事后请假、未经批准强行请假、脱岗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通知综合部;一个月内旷工超过两天、一年内旷工超过五天者,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视为自动离职。五、请假规定(一)事假: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无薪。试用期员工请事假超过2天,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员工须请假处理私事,可请事假,但累计不超过3天/月、15天/年,超出部分在原考核基础上增加考核20元/天。(二)病假: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无医院证明按事假处理)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公司正式员工,月休病假7天内,按基本工资50%发放工资,超过7天以上不发工资按实际情况续岗或是转为待岗(待岗期最长为一个月)。试用期员工请病假不发工资且超过3天,延长试用期一个月。(三)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但工作不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本人结婚,给予三天假期;达到法定婚龄的但工作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本人结婚,给予七天假期;子女结婚给予三天假期;婚假期间,视为有薪假期。享受婚假者,应持结婚证明提前1周办理请假手续。未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四)丧假: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五天;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