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融资租赁公司逾期客户管理制度融资租赁公司逾期客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的发展,完善对逾期客户的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逾期是指,承租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日将当期租金,如有以前累计罚息,则含罚息,完全付清的一种违约情形;从第二日起计算逾期天数;出卖人是否为承租人垫付租金不影响租赁公司对承租人逾期的界定。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将承租人逾期天数划分为1,15,含15,天、15,30,含30,天、30,45天,含45,、,45天四类,根据资产管理部提供的《逾期租金周报》,各相关部门视承租人逾期天数采取相应措施。第二章操作规程第四条承租人逾期1,15,含15,天,1.逾期一周内:资产管理部进行电话催收,2.逾期超过一周至15天以内的,资产管理部除电话催收外,应开始向承租人以书面形式发送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的《租金催收通知书》,3.逾期天数达到15天时,资产管理部应通知法律合规部准备好“租金催收律师函”。4.资产管理部应每周出具《逾期租金周报》报送相关部门,抄送总经理,5。资产管理部催收人员应对逾期情况作书面记录,并完成《租金催收记录总表》,该表在每月底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由风险管理部存档,催收书面记录由资产管理部存档.第五条承租人逾期15,30,含30,天,1.资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对承租人进行现场资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资产检查报告》须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存档,2.业务部门应及时对承租人进行调查评估,并与出卖人及时沟通,了解承租人最新经营情况,出具《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针对融资租赁金额较大的客户,业务员还应向承租人索取月度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内容在《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中予以反映,《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需递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在对此出具相关意见后存档,3.风险管理部需定期对各部门在逾期客户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作报告及催收记录进行检查,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逾期客户管理流程,4.资产管理部每月底出具的《逾期租金周报》需提交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进行讨论,评审委根据《逾期租金周报》,在对《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及《资产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后,如认为有项目需要直接进入资产处置程序的,则由法务部配合资产管理部采取资产处置手段,5.资产管理部在承租人逾期天数达到30天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