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三条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第四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向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认真听取员工代表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第五条督促、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决策。第六条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颁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执行“三同时”制度。第八条配合上级或安监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在《隐患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监督各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第九条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第十条领导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决定重大安全生产奖惩事宜。第十一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董事长领导下,全面抓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二条领导和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三条负责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第四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第五条主持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