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节管理范围第二条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全矿所有计算机设备、网络硬件设备、外部设备、网络布线系统、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工具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业务管理应用软件、监测监控软件等。第三条矿办公室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所有信息设备和软件资源的全面管理工作。第三节项目建设规划第四条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矿办公室要进行整体规划,制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确保每一个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和使用当中的技术监督管理。第四节信息设备的配置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需要配置设备的,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设备的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矿长批准后,交由矿办公室进行调配或提报计划购置。第六条矿办公室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首先进行设备或软件的调配使用,确实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提报购置计划,由矿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第七条购置计划批准后,由供应科进行市场调研和购置,需要招标或签订合同的,由供应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标或会签合同。第八条设备购置到货后,由供应科、矿办公室、机电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进行设备设置和有关软件的安装调试,全部调试合格后,由供应科进行物资跟踪编码,矿办公室填写跟踪标识牌,并建立台帐,然后交由使用单位安装使用。第五节设备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各使用单位要明确一名设备包机责任人,包机人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包机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第十条包机人应对计算机和外部设备能熟练操作,对单位所用的软件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矿办公室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第十一条计算机系统及所有应用程序必需由矿办公室统一安装,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第十二条矿局域网由矿办公室统一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机器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根据工作需要,矿办公室有权对任何部门信息设备进行安装、调配、撤除、操作和查看。第十三条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