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理制度(公示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充分调动公司科技发展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职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对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职责、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科技(含小改小革和QC活动)成果的评审及奖励、附录做出了相关规定。第三条为保证科技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及全面开展,供公司内部执行且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第四条本制定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国网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国家电网科(2006)155号《省电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标准》2006-11-11实施《湖北省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标准》2006-11-01实施《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发布1995-01-06实施《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1号《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年国务院修订)第二章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第五条正确执行国家科技政策,从输变电行业的实际出发,制定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期攻关目标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并对科技活动实行全过程管理。第六条针对公司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发展目标和方向,合理的使用科技力量、物质和经费,以应用型科技为主,使科技面向施工生产。第七条各分公司(厂)应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首的科技管理机构,确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科技管理工作,赋予必要的职能。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本公司下属各单位科技工作。第八条各单位除按本制度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外,还应做好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信息交流、专利工作、科技档案的记录备查、新产品研发等具体工作。第九条科技工作应面向施工生产实际,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节能降耗;提高安全水平,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施工质量,缩短建设周期;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引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和改进。第十条科技活动:(一)学术交流。内容包括科技发展和展望,国内外的考察报告,新技术的研究成果,新设备应用经验交流、论文发表等,达到推广先进经验和应用的目的。(二)科技工作考察。内容包括科技活动和先进经验的考察、学习,以扩大视野了解信息。(三)工程管理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单位发布最新科技信息,促进信息纵、横向交流及反馈。-1-第十一条公司档案室应对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为公司技术创新服务。第三章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