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管理制度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有资金管理,完善公司固有资金投资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保护股东、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固有资金是指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及其他自有资金.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的关联方是在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公司或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一方。如果公司与另一方同受一方控制,则本制度将该另一方也视为关联方.本制度所指的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2。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3。法律、法规、规章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方。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具体包括:1。购买或销售商品;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3.提供或接受劳务;4。代理;5。租赁;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7。管理方面的合同;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9。许可协议;10。关键管理人员报酬.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投资和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第二章固有资金投资管理第六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固有资金的管理运用。第七条固有资金运用应当遵循谨慎稳健、分散风险的原则,确保固有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得影响基金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营.第八条固有资金运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不得损害公司、股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九条固有资金主要投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投资以及进行与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其中持有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50%。固有资金进行金融资产投资的,不得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期货及其他衍生品.固有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第十条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应当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的约定,并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