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第三条投资原则(一)总体原则:注重安全性,确保流动性,平衡收益性。(二)投资策略:依据总体原则,灵活设置投资期限,短期、中期、长期投资合理设置。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及以内,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至二年(个别投资可适度延长),长期投资期限为三年及以上。(三)具体投资策略:依据投资策略,具体投资项目应明确定位,定位为单一投资或集合投资;单一投资可根据拟订投资策略或委托方需求,设定单一期限投资方案并投资;集合投资,则应充分考虑短、中、长期期限配置,并结合委托方需求设计投资方案。(四)具体投资标的选择:短期投资,主要以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理财、保险理财、货币基金等为标的;中期投资,主要以中期可赎回股权投资、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应优质收益权转让为主;长期投资,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具体为高盈利性优势企业股权、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及新型商业企业股权。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确保风险可控且在可承受范围内,致力确保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第五条投资限制(一)不得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二)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四)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风险控制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业务。(六)不得从事需要取得特定资质但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投资。(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投资。第六条股权投资标准(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业务部、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