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体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各级组织的使命、职能能够有效分解和落实到岗位(即职位),建立、健全和规范公司各级组织的岗位体系,为员工招录选配、教育培训、绩效考评、薪酬激励提供依据,建设以岗位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岗位体系管理是指对岗位设计或修订过程、内容的管理。岗位设计/修订的内容包括岗位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岗位使命、职责、目标、任职资格的确定,岗位价值评估、职类、职种、职层、职级划分等。第三条公司两级人力资源部门是岗位体系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岗位体系设计或修订工作。必要时,聘请咨询专家指导岗位体系设计或修订工作。公司各级业务部门必须全程参与、配合本部门岗位设计与修订工作,部门负责人必须自觉履行直线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责任,推动和保证本部门的使命、职能明确地、稳定地分解落实到岗位上,在与人力资源部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清晰、规范的岗位定义与描述。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第二章岗位设计、修订的依据、前提和原则第五条组织的使命(即组织定位)、职能、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是岗位设立的依据;如果组织的定位、职能、管理层次尚未明确,不宜进行岗位的设计或修订;只有在公司战略管控模式、组织结构、组织定位、职能、管理层次发生变化时,组织内部的岗位体系才可以设计或修订。第六条在组织结构设计和岗位体系设计前必须分层进行工作分析。公司层次的工作分析确定公司的管控模式、组织结构、组织使命和职能;部门层次的工作分析确定和识别部门的基本职能(一级职能)、派生职能(二级或三级职能)和部门级流程;岗位层次的工作分析把部门使命和职能分解和落实到岗位上,并据此设计岗位体系、理清岗位级流程。应采用观察法、日志法、访谈法、行为事件法、资料分析法、调查问卷法等方法全面采集、整理、分析部门工作信息,提炼、归纳并分解出稳定的、可落实到员工的一组任务及其责任集合。第七条岗位必须根据组织职能的分解情况设立。岗位是一组抽象的任务及其责任的集合,组织职能及其责任必须采用相近阶段或相似技能作为分解基准、逐步分解为这种相对独立的任务责任单元;为规避岗位形成职责的严重交叉、空白,每一步职能或责任的分解必须采用同一基准。第八条岗位体系的设计和修订必须符合如下原则或禁忌:(一)人岗分离原则——岗位的设立、变更或撤销的目的是为了分解落实组织的使命和职能,不是给具体的人作肖像素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