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版2014年7月1日*************有限公司采购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2第一版2014年7月1日编制部门:财务部一、总则1.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费用管理及各项开支审批流程的规范性,本着节约、高效和强化经济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本办法部分名词解析:“费用经办人”,是指主办发生费用并报销的直接经办人;“代办费用报销人”,是指受费用经办人委托,代办费用原始单据归集、统计、粘贴、填写审批表等报销手续的代办报销人;“部门经理”是指负责部门全面工作的部门经理;“部门总监”是指是指负责部门全面工作的部门管理人员;“财务经理”是指负责财务全面工作的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是指由董事会直接任命的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是指由董事会直接任命的主管或分管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一般员工”是指主管以下的员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任命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主管人员等管理人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经公司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二、费用管理原则1.费用管理的总原则是:根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的职责分工,对其所管辖范围产生的管理费用实行预算编制、监控分析管理。各项费用的开支定额按照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审批的各部门预算定额的本年累计进度进行审核。在具体执行中体现为事前申请、授权支出、限额内使用,总额预算控制。2.各部门每年按零基预算编制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费用预算的编制原则是:实事求是,既要满足正常工作需要,又要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强化投入产出的费用管理理念。3.费用报销采取在规定限额内凭票实报实销原则,遵守以下规定:1)费用的报销单位原则上是在实际发生费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单位。2)费用报销应附清晰、合法、齐全的原始单据(合法的发票),除国家事业单位和出国公务发生的国外(包括香港)费用外,任何收据不可作为报销凭据。3)本着“谁经办,谁负责”原则,严禁提供虚假发票和收据报销费用,费用经办人对取得的发票真伪负全部责任,经税务机关查出任何虚假发票,由费用报销人负责解释和承担相应责任。报销的发票正面或背面须有费用经办人签名确认;定额发票(如停车费、巴士/地铁票、的士费等),可在按顺序粘贴后,在骑缝处签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