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干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和集团公司有关干部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一)收集范围1.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干部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2.录(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报考登记表、录(聘)用审批表及续聘、解聘、辞退等材料。3.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4.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考察材料)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综合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5.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党校、军队院校等学生(学员)登记表、报考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毕业证书(复制件存档),培训结业成绩表、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6.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考试)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7.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8.有关政审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及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10.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入党申请书(1~2份系统、全面的)、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退党(团)材料等。11.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科技、业务奖励、先进模范事迹材料和登记表等12.纪检、监察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销处分的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等材料。13.审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等材料。14.办理工资、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