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测量设备,确保测量设备充分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测量设备确认过程的管理。第三条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定义。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设备部职责:(一)负责建立企业计量标准;(二)设备部负责测量设备周检和抽检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三)负责组织实施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和入库检定工作,保证测量设备周检率达100%,确保测量设备的准确性。第五条各使用单位职责:各使用单位负责测量设备的按期送检,并保护好相应标识。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六条计量检定或校准(一)设备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经济节约的目的,建立本企业计量标准装置,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二)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必须经上级政府计量部门考核合格,1持有检定员证书,每一个检定项目至少有两名检定人员;(三)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有国家检定规程按照国家检定规程执行,没有国家检定规程,设备部负责自编校准规范。第七条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和入库检定(一)每年十二月份,设备部依据计量法规文件,结合本公司测量设备种类、级别及使用环境,编制下年度周检计划。每月的月底,设备部根据年度周检计划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发月度周检计划;(二)各单位根据设备部下发的月度周检计划,安排人员按时拆卸送检(送标准室)或准备在线检验,各检测点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周检的正常进行;(三)对外送检的计量标准器、强检计量设备及工作用测量设备(需委托的),由设备部集中送检,其检定证书由设备部统一保存;(四)本公司自行检定的测量设备,由计量检定人员根据周检计划组织检定;(五)收到各单位送检的测量设备后,检定人员应按时完成检定任务,检定完毕,通知送检单位及时取回。年底由计量管理员做好周检统计汇总;(六)测量设备的送检与取回,双方要履行交接手续,并填写《测量设备送检清单》;(七)凡规定只作首次检定的、已办理封存的、以及列入C类管理的测量设备,均不列入周检计划,不执行周期检定;(八)对不易拆卸的测量设备,可在备注栏内填随机检修,在设2备检修时检定,如当月未实施检定,应检数列入实检月份;(九)因生产原因导致不能执行周期检定计划的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设备部标准室,由标准室检定人员确认后适当延长检定周期,但延长周期不准超过规定周期的一半时间;(十)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