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本行防范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和《XX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第三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较低的成本,保持充足且适度的流动性,随时满足客户支付需求,兑现客户贷款承诺,维护良好的市场信誉,实现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协调统一。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本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行资产负债配置策略和业务计划应体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第五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原则是:(一)统一管理的原则。在流动性筹集、储备、调度上,实行总行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合理安排和调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主动控制资产负债业务流动性缺口,加强本行资金调控,保持流动性需求和供给的基本平衡,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增强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能力。第1页共7页(三)控制风险与讲求效益并重的原则。通过加强有效管理,把流动性风险压降到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坚持补充流动性不足与处置流动性剩余并重,既要控制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又要控制流动性过剩而导致成本上升、收益降低的风险,以促进各项业务的协调稳定发展。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审议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与风险限额,并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及时对以上内容提出修订建议,修订工作至少每年一次。(二)审议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三)审议本行各项业务计划,确保其体现流动性、收益性与安全性的均衡统一。(四)定期审议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及风险限额执行情况。(五)审议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整体规划与实施方案。(六)审议本行引入新产品、新技术手段,建立新机构、新业务部门可行性研究中的流动性风险。第七条资产负债管理部是本行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拟定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策略、政策和应急计划等。负责至少每年一次对本行流动性风险政策从专业管理部门的角度进行回顾与审视,根据本行的流动性风险承受力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