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全体的识别系统在代表公司全体的识别系统中,特别是指法定的、企业的部分。统一的品牌(代表品牌)、主要品牌及个别品牌的识别要素定义及次序,如下表所示。经由这个作业程序作成总概念的报告书记录下来;然后再经过命名的程序阶段,融贯整理作为设计开发的前置作业。设计开发的前置作业。1.法定的识别①指公司的正式名称。②中文及英文名称,要以全名识别并且附带标志识别。2.企业传达识别①公司名称的传达识别,一般将“有限公司”的称谓删除。②只以企业标志来识别或是以标准字来识别也可以。3.代表品牌的识别①选择足以代表公司全体的代表性品牌。4.主要品牌或商品群识别①足以代表公司的主要品牌。②足以代表营业部门、商品群的识别(未必一定要以品牌来识别)。5.个别品牌①各个单位的品牌识别。②通常固定使用的标准字。6.产品名称⑦个别品牌上所附带说明的品种、等级、规格识别。识别系统报告表法定的识别企业传达识别代表品牌识别主要品牌识别个别品牌识别产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