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CI设计与开发方式(一)CI的设计开发方式1设计开发委托方式的选择。2设计作业的分配方式。3设计开发的程序。有关以上三点,负责设计者应该对CI做最适当的解释及经营、管理。一般而言,CI的设计开发可以参考下列方式,各种方式有各自的特长、优缺点。(二)设计开发的委托方式设计开发委托方式一览表开发方式特长/内容(1)总括委托方式①设立CI咨询处,受委托的公司在责任范围内,以设计开发为条件,接受CI计划的委托。②由公司内部的设计者或外界的设计家来担任实际的设计开发作业。③为了公平起见,设计者的姓名通常不公布,但一般也有公布姓名的。也可以考虑指名设计竞赛的方式。④总括委托方式的优点,在于受托的公司将设计开发作业提前进行,所以,可因熟悉该企业的立场而进行目标一致的作业。⑤可是如果受委托的公司能力未熟练时,设计者作出的成果有限。这时,可以考虑以什么方式利用外界设计家,才能弥补这个缺点。(2)指名委托方式①预先指定的设计者。举凡整理设计、要委托的事项,全部依赖设计公司。②当企业的CI目标能与设计家的特性完美搭配时,就能得到很好的设计成果。而且若能活用在指名设计比赛中,有实际表现的设计家,更能增进成本的设计开发。③但是,指名设计者的特性与该企业的目标无法配合时,有可能因为太偏于设计者的感觉而导致失败;还有,也会产生因过分迁就设计者的时间,而影响结果、期限问题等缺点。①预先指名优秀设计者或可能会入选的设计者,出示同一个设计开发条件,再要求设计者提出作品方案比较。②这种指名设计竞赛有以下的优点:a.能获得多数设计者的意见,设计层面更广泛,并且能够从不偏颇的设计结果中,选定最适合的企划。b.在多数实力竞争激烈的条件之下,更能得到设计者的最佳(3)指名设计竞赛方式作品。③可是这种方式也有以下的缺点:a.对于没有人选的作品,也必须给予酌量设计费,因此,这种方式必将花费更高的设计费用。b.想要让知名度高的设计家参与,就必须要提高设计费,知名度愈高的企业愈能够打动设计家参与的意愿。因此,这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未必合适。c.必须预先向设计家说明CI计划以及调查结果,所以极有可能泄露企业秘密。d.参加设计竞赛的设计家们,必须依照规定的条件来设计作品。因此,对于企业问题的掌握、调查结果的理解、设计开发的经过背景以及企业的特质等情报,无法深入去了解。所以,协调者中间的协调能力强弱与否,将可能影响设计家的设计结果。(4)公开设计竞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