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本制度所述的固定资产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器具、工具等;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物品。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基本职责第三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统一领导是指集团所有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等业务均由集团专门成立的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类别分类到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固定资产,即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租赁等方案或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的监督检查。分级负责是指公司在用的固定资产,均由各级使用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维护并进一步落实到个人,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件件有人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包括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部门。1、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集团及所属各部门等的固定资产实现统一管理。其基本职责是审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审核批准固定资产支出预算以及其它的方案;负责领导公司固定资产全面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兼任,公司的其他领导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12、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财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任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的基本职责:(1)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出租、出售、盘盈、盘亏、报废等的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立项意见。对确定立项的申请,汇总编报计划并报固定资产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下达相关计划。(2)组织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计提折旧,建立卡片,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3)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以及帐、卡、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4)负责与政府有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工作联系;(5)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3、归口管理部门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