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XXXX(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现有股东XX\XXX\XXX(以下简称“发起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发起设立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人经友好协商依照平等互利、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设立股份公司所涉及的重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第一章发起人第一条发起人两名自然人,一名法人,基本信息如下:序号发起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123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期限第二条公司在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名称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但经股东大会决定固定经营期限或提前终止经营的除外。第三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后,可以调整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四章公司的设立方式、组织形式第七条公司发起人同意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XXXX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第九条根据安徽XXX会计事务所出具的“XXX[2015]088号”《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5月31日,XXX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XXX元,其中XXX万元作为股份公司总股本,其余XXX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份总数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以其所持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折成股份公司的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十条各发起人持股数额、持股比例为:序号1213合计5000.00100.00第六章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第十一条发起人享有下列权利:依其所持股份行驶表决权;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法律、行政法规及股份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发起人承担下列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依法不得退股;有限公司原股东在原公司章程中承诺的义务,由相应的发起人继续承担;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发起人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对公司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