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范围(一)时间: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年月到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二)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包括开票、认证发票等业务)。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二)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三)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并在次月5日前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由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并送至乙方办公地点。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四)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五)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六)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为乙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与甲方联系不上,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七)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八)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税收法规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二)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三)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