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3年1月)点击量:5回复数:0举报公告板发表于2013-01-2918:15:2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勤勉尽责,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程度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从而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第二条考核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坚持公司绩效、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客观、量化、可操作性原则。4、坚持结果导向原则。第三条考核范围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3、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预留激励对象,即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划存续期间经董事会批准后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第二章考核机构、职责及权限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绩效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并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章考核内容、方法、期间及程序第七条考核内容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处职位及岗位性质设置不同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同时依据激励对象的管理层级、职位类别和主要价值贡献方式,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设置权重进行考核。此外,激励对象在考核期间如有显著工作创新或者因重大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与公众形象等情形,公司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加减分处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职位/岗位变化的,考核关系跟随职位/岗位变化而调整。最终考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