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股份制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为设立**装饰设计股份制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3名发起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3人为“**装饰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三、发起人一致同意“**装饰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并联合设立发起人事务,刘勤浩为未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设计、装饰工程等。五、公司初期资本总额为100万元,股份总数为100股,每股1万元。六、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的100%。如有其他出资人认购股份,需经全部发起人协商同意,再进行对公司整体股份的认购。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A***认购51股,占股份总额的51%;B***认购30股,占股份总额的30%;C***认购19股,占股份总额的19%;七、**装饰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12万元,设立费用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每人4万元。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八、同意发起人非专利技术和实物为股份认购方式,同意评估事务所将技术股折算为元,折合股份88股。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1、届期对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责任;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3、对现物出资评估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7、因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十、发起人***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十二、本协议一式3份,发起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发起人签名盖章: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征护照号码年月日附件:公司章程(草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住所:*************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公司的经营范围:装饰设计、装饰工程第三条本公司由***、***和***三个自然人,同时吸收社会股份,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第四条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