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本发起人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苏州订立:发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本协议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人身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在苏州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与地址:公司中文名称: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路号。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股本总额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人民币壹圆,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在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10年。第八条本协议每个发起人各自向其他发起人声明和保证如下:1.其具有设立公司的资格及能力;2.其将根据公司设立的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和各个中介机构的要求,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协助。第九条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是:发起人姓名认购股份数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十条各个发起人同意设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简称“公司筹委会”),并授权公司筹委会具体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内容包括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名称核准登记、草拟公司设立文件、草拟公司章程、报批公司设立、筹备公司创立大会、联络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务。公司筹委会由各发起人共同选派下列人员组成:###先生,身份证号码;#####,###先生,身份证号码#####,###先生,身份证号码########先生,身份证号码#########先生,身份证号码#########先生,身份证号码#####公司首届董事会成立时,公司筹委会工作结束。公司筹委会的费用,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用;公司设立失败则由发起人各方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比例分担。第十一条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足其所认购股份的股款。各发起人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公司筹委会应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第十二条各发起人应在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公司成立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批准公司章程。董事会应在成立大会后三十日内向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申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