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年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承包方(乙方):依照有关法规和中信银行****支行饰工程招标文件,就本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中信银行****支行装饰工程工程地点:全部工程内容以甲方签订的施工图为准。承包方式:按施工图、包材料、包工具、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保修。1.2工期总天数:50天1.3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14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14年月日竣工。1.4质量等级:按省级优良标准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含设计费)为RMB:元金额大写:人民币: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4.施工图纸和本地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5.国家和本市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24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规范、适用法律3.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3.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第4条甲方工程代表14.1甲方工程代表姓名:4.2甲方代表的责任与权利4.2.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托和撤回均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4.2.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4.2.3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