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卷第3期2023年6月Vol.38No.3Jun.2023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OFGUANGXIADMINISTRATIVECADREINSTITUTEOFPOLITICSANDLAW[摘要]检察听证是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一项制度,对检察机关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从广西目前检察听证实践分析情况来看,检察听证在听证范围、程序与人员选任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实践需要,适当扩大检察听证范围,细化检察听证程序,遴选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听证人员,并且保证听证人员的多样性,以便更好地体现检察听证的初衷。[关键词]检察听证;听证人员;听证范围;听证程序;听证人员选任[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628(2023)03-0093-07��一、检察听证问题的提出英美法系将自然公正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作为听证制度的重要标准,其中自然公正原则为首要原则[1],即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作出不利判定前要听取对方意见[2]。美国受到英国的启发,在法律程序中将听证的权利设定为重要内容[3]。本文所提到的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审理中,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会上有当事人、相关办案人员参与听证,同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听证人员参与听证,针对案件存疑部分进行充分论证,其目的是有效化纠纷、解心结。我国行政听证制度正式确立于1996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要明确行政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审理程序细则,其中包括要听取案件当事人的陈述[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也明确了立法听证制度。听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开始得到不断摸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等案件也适用听证制度[5]。为深入落实检察听证制度,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文简称《检察听证规定》),对听证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自《检察听证规定》下发后,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部门召开检察听证会议的有4876件,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其中有82.6%的信访人表示接受决定[6]。虽然检察听证制度实践成效显著,尤其在防范和化解涉案矛盾纠纷、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检察听证制度研究还存在不少问题。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各项检察听证工作部署,不断合理且合法地扩展听证案件范围,检察听证工作发挥出较大优势,检察听证工作确实取得了很大进展,初步实现立法目的。听证制度通过各地和各��[收稿日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