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P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HGHG20583一1998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SpecificationforStructuralDesignofSteelChemicalVessels1998-11一18发布1999-03-01实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SpecificationforStructuralDesignofSteelChemicalVesselsHG20583一1998主编单位:中国华泰工程公司批准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实施日期: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全国化__'K建-M标准编辑中J心(原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1999北京月U舀本标准(HG20583-1998)是在原标准(HGJ17-89)的基础上,根据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并依据国标GB150-1998的内容以及近年来国内外工程公司的标准规范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标准较原标准有如下主要改变:1本标准内容涉及到的一些标准近年来都作了修订,如椭圆形封头、容器法兰、管法兰、人孔、手孔、支座等。因此本标准内容也参照这些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2.其它标准如已有专门规定者,本标准不再重复其内容,如GB151、设备法兰、管法兰等中的焊接结构。3.对部分词汇、条款、数值、插图等结合实际从准确性和严格性方面作了适当调整。4.增加了“前言”、“设备吊耳”、“接地板”及“超限容器的分片分段界限”等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本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为提示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化工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由中国华泰工程公司主编。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凯乔海星张振华卫效莲302HG20583一1998((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是结合化工容器设计的具体情况,对GB156一1998((钢制压力容器》结构设计方面的补充和具体化。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及定义,除另有规定外,均与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相同。1范围1.0.1本规定适用于钢制化工容器设计中的通用性结构。1.0.2本规定不包括已有专门标准规定的专用结构或特殊结构(如塔器及换热器等)3032筒体、封头及其连接2.1筒体筒体或夹套通常采用钢板卷焊制成,公称直径以内径为准,对小直径容器一般亦可采用钢管作筒体,公称直径应符合GB9019标准规定。2.2封头2.2.1中、低压压力容器封头型式应优先采用标准型椭圆形封头,按JB/T4737,JB/T4729标准选用。必要时也可采用碟形、折边锥形等封头,并按相应标准选取。2.2.2球冠形封头一般只用作两独立受压空间的中间封头或端封头,其各种直径下的使用可参见图2-1,并应按GB150((钢制压力容器》设计几」\_}:溅一德孚、wrl丫—准\:1、4谬、比入{!Q口曰口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