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说明(2020版)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的主要依据以及绩效评价的主要基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社会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并按照《条例》、相关类型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查阅http://www.nsfc.gov.cn),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结束后,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告中不得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涉及敏感信息。三、自然科学基金委重视科学道德、倡导良好的学风,反对弄虚作假和浮躁作风,同时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如资助项目存在探索失败的情况,请在《结题/成果报告》中如实反映并分析原因,为今后的研究工作提供借鉴。四、《结题/成果报告》由摘要、正文、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等组成。五、项目负责人应在线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打印ISIS系统生成的PDF文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纸质版须本人签字)。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查《结题/成果报告》,确保材料齐全并真实可靠,在规定日期内将电子文档和一份纸质文档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六、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应继续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列入项目成果档案。撰写要求一、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项目摘要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内容来源于资助项目计划书;结题摘要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出主要研究内容、重要结果及其科学意义等。二、正文《结题/成果报告》正文应全面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和研究进展,如实体现资助项目的研究计划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研究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等情况,重点描述研究进展与研究成果。撰写时应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突出重点,语言要精练、准确。《结题/成果报告》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一)结题部分提纲及要求1.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概述。(1)按计划执行情况。(2)研究目标完成情况:研究目标、研究/研制内容调整和变动情况;未按计划进行的研究/研制内容或未完成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