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分公司的管理,使分公司的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综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分公司性质】本办法所称分公司是指公司在总部以外设立的以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分支机构,是公司的二级机构,享有法人公司的地位,承担法人责任,拥有法人企业权力,获得法人企业利益。分公司总经理与总公司副总经理同等级别。第三条【运行机制】分公司在总公司规定的权责范围内实行模拟法人运作和销售目标责任制,拥有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第四条【组织关系】公司总部将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分步设立分公司,赋予分公司在区域销售中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各分公司在组织关系上直接隶属总公司分管营销的执行总裁。总公司主要履行战略中心职能,具体为:规划、决策、协调、监督和服务。总公司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分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分公司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及考核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分公司的管理机制、岗位职责、管理要求和基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各分公司,是分公司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分公司职责】分公司以销售为主营业务,设置总经理、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会计、内勤兼出纳等基本岗位,分公司主要有以下职责:(一)依法经营,落实公司年度营销计划,确定区域销售目标及促销方案,报总公司批准后实施;(二)负责本区域各类销售渠道的开拓和落实,制定具体销售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实施,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区域销售目标;(三)配合总公司推行公司品牌战略,在总公司指导下开展品牌推广和宣传工作,做好区域市场培育、客户资源开发、管理及其维护;(四)负责总公司在当地区域上下游合作机构的生产、服务落地工作,承担具体业务对接,负责当地合作体检机构销售应收款的催款业务;(五)负责区域市场调研及竞争动态研究,为总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六)负责协调处理区域范围的公共关系,负责公司领导接待工作及其他人员在当地的业务服务,确保公司在当地的财产安全;(七)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总经理职责】分公司总经理直接对总公司分管营销的执行总裁负责。有以下职能、权力和责任。(一)在总公司领导下,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