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受聘方):(附身份证复印件)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合同期满后,任何乙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安排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2.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3.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及其他休假安排。第三条、劳务安排1.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延后至最近一个工作日。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转正后工资为元人民币。若乙方有突出贡献,甲方可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2.乙方请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当月实绩考勤天数计算扣发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天,扣发天工资,旷职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第四条、工作纪律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承担保密义务。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如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既自行终止。3.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