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理避税十大案例分析[案例1]王某每月工资收入为2300元,其中800元为每月的房费支出,剩余的1500元是可用于其他消费和储蓄的收入。若王某所在单位每月向其支付2300元,依据个人所得额法,则王某个人应纳所得税为:(1500-500)×10%+500×5%=125(元)但若企业为其提供住房,而每月仅付其工资收入1500元,则其工资收入应纳所得税为:(1500-800-500)×10%+500×5%=45(元)王某可少纳税:125-45=80(元)这样对企业来说没有增加额外负担,而职工本人在消费水平不变的前提下,也规避了一部分税收。[案例2]张某拥有一项专利权,若单纯将其转让,可获收入80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万×(1-20%)×10%=6.4万元税后利润为:80万-6.4万-73.6万元若将该专利权折合股份投资,其专利折股80万元,当年获股息收入8万元。应纳个人所得为:8万×(1-20%)×10%-0.64万元税后所得为:8万-0.64万=7.36万元通过专利权投资,每年仅需负担0.64万元税款。且经营10年以后,可以收回全部转让收入。而且,张某还可得有80万的股份。[案例3]王某月收入1200元(包括各类津贴和月奖金),年终公司准备发给3000元的年终奖金。若王某在12月份一次性领取3000元奖金,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月份应纳所得税额=(总收入-扣除费用)×15%-速算扣除数=(1200+3000-800)×15%-125-385元第二年1月份应纳税额=(总收入-扣除费用)×15%-速算扣除数=(1200-800)×10%-25=35元两月共纳税=385+35=420元若王某将3000元奖金分别在12月份和次年1月各领一半,则王某应纳税额:12月份应纳税额=(1200+1500-800)×10%-25=165元次年1月份同上。两个月合计税额=165×2=330元这样,通过将收入均衡摊入各月的作法,使税率档次降低,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案例4]赵某为一名教师,应邀到外地讲课,按约定可得劳务报酬2000元。但赵某要求对方为其提供路费、餐费、住宿费合计1200元,从其总收入中扣除。赵某实际获得报酬收入是800元。假设对方一次性支付2000元,没负担其他费用,则赵某应纳所得税为:(2000-800)×20%=240元通过净收入支付的方法,赵某避免了240无的税负。[案例5]何某为一设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设计图纸花费l个月,获取报酬25000元。何某要求建筑单位利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限,将该项报酬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2500元。下面我们来分析何某税负的变化。若一次性支付2...